群团工作- 社团活动- 成化高中心理社团章程

成化高中心理社团章程

  • 2021-09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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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化高中心理社团章程

第一章  总则

  第一条:本社团全称“心灵驿站”。

  第二条:本社团宗旨:认识自我,分享心情,解除困惑,真诚共情,开发潜能,助人成长。

  第三条:本社团性质:本社团是在校学生处,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领导下,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和全校热心于初中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,旨在帮助和提高初中生心理健康水平的同学组成的学生社团组织。

  第四条:原则:助人自助,共同成长。

第二章  社团成员

  第五条:入团条件:

  1、凡对心理学有兴趣的教师,学生,愿接受本社团章程者,经申请获得批准即可成为本社团成员;

  2、加入本会坚持自愿原则;

  3、思想端正,乐于助人;

  4、对本社团开展的活动感兴趣,有责任心。

  第六条:成员权利:

  1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
  2、对本社团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;

  3、优先参加本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;

  4、接受心理学知识培训、学习的权利;

  5、有退出社团的自由,但必须先提出申请。

  第七条:成员义务:

  1、执行本社团决议决定;

  2、积极参加本社团的活动;

  3、认真学习心理学知识,并且服务于同学和社会;

  4、认真完成本社团委派的各项工作;

  5、社团成员之间互相帮助。

第三章  活动

  第八条:举行专题讲座、讨论会,开展有关心理健康知识方面的普及教育与宣传工作。

  第九条:推荐心理书籍、资料。

  第十条:开展全校性的心理活动,如心理健康节、心理漫画大赛,心理剧表演等等。

  第十一条:定期开展社团成员活动,帮助成员挖掘潜能,完善自我。

第四章  社团组织机构

  第十二条:本社团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;

  第十三条:设理事长一名,副理事长两名。下设宣传组、编辑组、网络组、联络组、剧组,另外在每个班级设立心理辅导组。各组设组长和副组长各一名。各负责人由全体社团成员投票选举,经考核任命后产生。

  第十四条:理事长职责:组织和主持社团的日常事物,督促工作、活动方案的实施,指导各成员的工作,任期一年。

  副理事长职责:协助理事长作好社团工作。

  各组职责安排:

  1、宣传组:负责社团各项活动的策划、宣传与组织。收集、整理心理资料,布置学校心理橱窗专栏并定期更换。

  2、编辑组:负责编辑学校心理宣传材料。

  3、网络组:负责制作、维护、更新校园网心理栏目,及时上传心理社团活动内容。

  4、联络组:负责接待、安排来心理活动中心活动的同学,并对活动情况做一些必要的记录。

  5、心理剧组:负责搜集整理具有典型性的、反映初中学生学习、生活的素材,整理成剧本并进行表演。

6、心理辅导组:在日常生活中主动帮助有心理困惑的同学,给予科学有效的辅导。

第五章  附则

  第十五条: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暨“心灵驿站”心理社团。

第十六条:本章程即日起有效